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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通知》提出,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芜湖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芜湖市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后,具体最高贷款金额是多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这是指:某家庭按照芜湖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可申请贷款55万元,同时又符合三孩及以上家庭条件,可在55万元基础上再上浮20%,申请贷款66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同时,芜湖市提出,三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三孩及以上家庭在芜湖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经审核,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芜湖市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多子女家庭的认定标准:芜湖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材料。

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普通自住住房需符合什么标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在芜湖市范围内及“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核查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标准。 普通自住住房包括芜湖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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