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6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76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峆一药业”)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峆一药业塞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顾鑫、胡永舜。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吸收剂等,主要产品为普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白藜芦醇、莫沙必利、塞来昔布、4-羟基香豆素、联苯双酯、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等特色原料药的高级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具有结构相对复杂、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附加值高等特点。
(相关资料图)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来山直接持有峆一药业股份1574.1786万股,占总股本的52.41%。董来山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峆一药业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1.2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151.43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50.1875万股)。
峆一药业拟募集资金3.60亿元,用于年产198吨普仑司特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中间体项目(二期)。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详细披露与宝氟龙合作的原因及背景,峆星药业最新复工复产情况,及宝氟龙破产重整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就相关情况作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完整披露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峆星药业。根据申报文件,2019年8月2日,发行人与宝氟龙投资设立峆星药业,发行人持股51.01%,宝氟龙持股35.54%。成立合资公司时,宝氟龙净资产为809万元。峆星药业目前生产及办公用地均为向宝氟龙科技租赁使用,目前宝氟龙科技正在进行破产重整,其所持有的峆星药业35.54%股权已向葫芦岛银行质押。请发行人:(1)说明峆星药业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宝氟龙的出资结构,如为实物资产,说明是否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及具体评估依据。(2)发行人与宝氟龙最初达成合作意向时,宝氟龙以拥有的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出资,说明在相关土地、房产存在设定抵押,且宝氟龙净资产仅809万元的情况下发行人仍然与宝氟龙合作的商业合理性。(3)2019年11月,宝氟龙抵押全部峆星药业股权予葫芦岛银行用于担保葫芦岛钢管1.5亿借款,说明峆星药业股权抵押价值,是否存在其他质押物,是否与宝氟龙出资时蛤星药业估值存在明显差异。(4)说明峆星药业复工复产最新进展,峆星药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5)结合宝氟龙股权冻结进展情况及近期经营情况,说明峆星药业二期生产线持续全面生产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较大不确定性。(6)说明峆星药业少数股东宝氟龙所持股权如发生变化,新股东以及可能的生产办公场所变更对峆星药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峆星药业搬迁,新厂址及时取得环评批复的可行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业务活动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形;此外,2019年因COD小时排放超标受到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危险化学品。请发行人:(1)结合峆星药业最新生产进展以及修一制药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相关情况,说明发行人在保证合法合规生产情况下产能是否能够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发行人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2)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环保违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说明安全生产、环保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隐患。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计提与缴纳的合理性。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金额及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各年度的缴纳金额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