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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到2023年底,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和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依据“美好家园”小区创建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美好家园”创建的实施细则。广泛组织开展属地“美好家园”创建工作,坚持群众主体和自愿申报的原则,对创建过程各个环节和结果充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10月底前,各地从评选的“美好家园”小区中择优向省住建厅推荐省级“美好家园”典型案例。2022年国家和河北省已公布的“美好家园”典型案例小区不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
省住建厅将会同省文明办对各地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典型案例进行复核,对各地上报的不符合“美好家园”小区创建基本要求的典型案例,不予认定和公布。对最终获评“美好家园”的小区名单将举办省级发布活动并开展典型案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