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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大名城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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