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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谷孝红25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一季度,辽宁省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同比增长18.8%,完成年度目标(45万人)的27.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万人,同比增长10.6%,完成年度目标(6万人)的29.3%;18-45岁群体新就业占比稳步上升。全省就业形势整体稳定,基本实现了“开门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据悉,辽宁省人社厅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夯实民生保障领域重点工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夯实就业优先政策,系统谋划就业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期间重点工作。省人社厅出台了2023年度就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23-2025未来三年的行动方案。坚持中长期推进10大工程和阶段性57项年度任务有机结合互补,设定的17项三年行动重点指标切实呼应三年行动新突破要求,做到自我加压、稳中求进、体现担当。
二是升级实施“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2.0版),激发市场活力,助推企业发展。确定13个主题鲜明、多级联动,多点融合、贯穿全年的专项行动,围绕服务央地对接和民营企业发展等工作,满足新开工项目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用工需求,强化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提振信心,持续优化劳动力供给,着力缓解招工、就业“两难”矛盾。一季度,释放援企减负政策红利11.58亿元,为5229户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3.75亿元,稳定岗位74.2万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全省摸排重大项目194个、重点企业1811家,举办招聘会4616场,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用工缺口19万个。
此外,辽宁省人社厅推动就业与人才工作有机融合,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辽来辽就业创业;坚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畅通基层就业服务微循环,一季度,全省新认定创业孵化基地23家,培育创业带头人2671人,带动就业1.5万人次;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务实举措稳就业惠民生兜底线。截至3月末,实现农民工转移就业26.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3.6亿元。脱贫人口务工16.2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同比提高38.1%。
谷孝红表示,辽宁省人社厅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落实国家、省有关稳就业促就业的部署要求,针对群众亟需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确定重点民生事项清单,积极发动人社部门党员干部,倾力解决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