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女子疑过度劳累宿舍猝死是咋回事?
【99年女子疑劳累过度宿舍猝死丈夫:夜班长度达12小时】近日,王先生在网上求助称,妻子因工厂劳动强度过大在宿舍猝死,中介方出于人道主义仅愿支付一两万元的丧葬费。王先生称,妻子今年24岁,身体一直很健康,育有两个孩子。他认为妻子过世可能是因为夜班劳动过大,平均每天工作时长达十多小时。王先生称,妻子是和中介签订的劳务合同,合同显示乙方为劳动派遣工,中介并未给其缴纳社保。涉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称,逝者是临时工,购买的有雇主责任险,需要家属提供尸检报告才能与保险公司协商。
工人猝死在宿舍谁的责任?
工人在员工宿舍猝死的视为工伤,工厂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