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在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上维护妇女权益。
河北检察机关将突出救助重点,全面梳理线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衔接落实多元帮扶,提升救助效果,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检察机关与省妇联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协作配合,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畅通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联系渠道,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注意开展救助线索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建立多元帮扶机制,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协调有关单位,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定期围绕如何共同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开展调研,采取有力举措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2019年以来共办理涉及妇女群众的司法救助案件900余件,救助妇女群众98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