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项目计划指标预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助力我省制造强省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有关政策精神,《办法》明确了三个工作方向。一方面,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重点对各地引进的符合条件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预支指标保障,确保用地指标精准投放至节约集约用地水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做到“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另一方面,深入促进产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明确预支用地指标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等条件,倒逼各地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项目用地,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

同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要求各地预支用地指标后加快项目供地手续,确保尽快完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要求,预支用地指标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需纳入当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符合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十大战略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同时明确申请预支项目需为单个具体项目,不含园区及其基础设施等打包项目。

《办法》还根据全省各市发展实际,差别化提出预支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条件,提高用地指标投放精准、差异。其中,对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投资规模应不低于2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位于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的,投资规模应不低于1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