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3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了《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提出了11项重点工作,分别为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优化数字经济走出去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企业、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强化数字经济走出去的指导监管、提高数字经济走出去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规则标准制定、做好数字经济走出去风险防范、营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良好环境。

《指引》指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经济成为未来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各国纷纷将数字经济视为重大战略机遇,国际合作与竞争面临新形势。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有利于中国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传统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赢得未来发展新空间;有利于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巩固和创造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优势,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国内国际双循环。

《指引》要求,地方商务、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指引,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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