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严监管持续,10月10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银保监系统(包括银保监会、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对保险业共开出974张罚单,共罚款2.22亿元。其中财险业在罚单数量、金额上远高于寿险业和保险中介。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等其他利益成重点监管领域。

罚款数额破2亿

前三季度,36个省市中,除西藏外,各地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均有罚款“入账”,其中黑龙江、山东银保监局分别开出72张罚单,为各地罚单数量最多。广东开出64张罚单紧随其后。

其中,三季度财险业在罚单数量、金额上仍占有很大比重。在开出的974张罚单中,财险业开出498张罚单,寿险业开出282张罚单,保险中介开出194张罚单,在罚款金额上,财险业罚款1.35亿元,“当仁不让”占据总罚金的60.73%,寿险罚款6131.24万元,占比27.58%,保险中介罚款2585.95万元,占比11.63%。

虽然保险业罚款中,对保险机构的罚款占据大头,但对高管的罚款也达4000万元。据统计显示,三季度保险机构共罚款1.79亿元,高管罚款近4336.59万元。

从顶格处罚来看,各地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不断重拳出击。三季度29家保险机构分别被停止接受新业务,或撤销相关负责人任职资格。19家保险机构高管被撤职。13家保险机构被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到2年不等。包括圣源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内的6家保险中介机构被停止接受新业务;包括天津鼎信机动车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内的3家保险中介机构被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顶格处罚案件说明监管部门在其自由裁量的范围之内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体现了严监管的持续。”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也认为,从监管来讲,顶格处罚可能是今年监管趋严的体现,另外和市场下滑也有关系,车险保费、人身险的新单保费都在萎缩,保险公司难免会有更加激进的保业绩行为。

结合三季度罚单情况,李文中认为,从罚单数量与金额上来看,这是严监管持续的结果。

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犹存

前三季度因编制、提供虚假资料,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开出罚单228张,占所有罚款原因的23.41%,居于被罚原因的榜首。

如光大永明人寿苏州分公司报送虚假材料等被罚63万元;河南京裕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编制虚假材料等被罚64万元,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资料造假无异于“刀尖上行走”,为何屡禁不止?李文中认为这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说明保险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一些保险机构需要通过虚假数据来体现自己的市场竞争力;第二,说明随着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保险监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监管的实际需要,导致保险机构有侥幸心理;第三,违法成本相对于违法收益较低,导致保险机构有这方面的冲动;第四,保险公司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也是导致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从个人短期利益出发实施此类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

“比如对于车险业务而言,监管规定有手续费佣金的比例限制,但在保险产品和服务缺乏创新,难以吸引到客户,仍想获取业务或保费来保证公司经营和业绩增长时,就会通过多给手续费,多给佣金的形式。也可能是公司考核的原因,为了完成考核,会突击性地用高手续费、高佣金去获取业务,这就造成了违规。”郭振华如是表示。

同时,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也是保险业罚单的重灾区。3月29日,银保监会罚单显示,永达理保险经纪2018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业务人员及其亲属、客户参加“高峰会议”“极峰会议”,并出境旅游。部分客户出境费用由公司业务人员支付至公司账户,其中上半年“高峰会议”活动中,28名客户的费用由公司业务人员代为支付,涉及金额66.7万元;下半年“极峰会议”活动中,15名客户的费用由公司业务人员代为支付,涉及金额33.82万元。最终该公司合计被罚60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前三季度因为这两种不当“利益”,保险业收到罚单206张,占比21.15%,两者总计仅次于提供虚假资料,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病症”。

李文中认为,这类现象之所以不断出现就是因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往往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大量业务和利益。无论是从保险公司自身发展还是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出发,往往都有这方面的违法违规冲动。虽然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机构看重利益好像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种对诚信和社会责任天然有着更高要求的行业,过度追求自身利益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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