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5日讯 今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报送的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上述公司的注册申请文件。

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上述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述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上述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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