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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金地和樾春晓定了一套房,当时承诺的是这个房子不能优惠了,要给我一万块钱的购物卡,我说那也行,反正也是一万块钱嘛。要这个购物卡的时候说等回头再给你,等你房子交完首付再给。6月份我就把房子首付交完了,他说还不能给我。我说为啥,他说还没有还月供,八月份我还月供了,这时他又忽悠我说,分批给我。一个月给我一千块钱两千块钱,最晚的话是12月31号把这个钱给我,结果到12月31号一共就给我这两千块钱。(记者:她当时是通过什么方式承诺你的,有没有证据)有,他当时给我写了东西。(记者:丹尼斯卡 1W)昨天他们领导给我打电话说,时间确定不了,现在我就是想,这钱到底啥时候给我。”郑州市民付先生说。
买房就送购物卡,那说好的购物卡怎么还能打了折缩水呢?现在记者和付先生来到售楼部,了解一下情况。
新郑市金地和樾春晓售楼部销售负责人回应称,“(付先生:你一直在搪塞我,一直没有给我说时间)我没有搪塞,我肯定是跟客户说了。(付先生:你跟我说了吗?你当时讲的就应该给我,现在为啥不给我)昨天晚上给你打电话就说,今天中午12点之前,我一定给你回个电话。(付先生:你回了吗)刚从工地开完会回来。(付先生:那啥时候给我。记者:这也是很简单的事,他也给我们拿出白纸黑字,当时确实承诺了)你那白纸黑字能让我看一下吗,我能拍照吗?(付先生:可以,你拍吧。记者:如果商家承诺了,那就按照承诺履行就可以了)其实也没有那么多的借口和理由,确实有许多现实的社会困难。我们今天出了这个事情,不是还剩8000块钱嘛,我们现在沟通完之后最晚会在3月31号兑现。”
“(记者:其实她说的一些现实的社会困难,我也能够理解,但是既然当时承诺了,那肯定要履行,他们也说了一个时间节点,那咱们再宽限一下)好的。”付先生说。
出现问题和困难,解释清楚,相信客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也不能成为不履行承诺的理由,那也希望这一次开发商能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