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住建厅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要求,今年,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即申请人凭身份证即可完成公租房申请。

近两年,我省持续推进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搭建了省级公租房信息联审联查平台。该平台实现了全省社保、婚姻、低保、殡葬、住房交易、税务等信息线上共享、即时查询,全省户籍、居住证、车辆等信息线下共享、定期查询,为实现全省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奠定了基础。

河北省公租房信息联审联查平台上线后,公租房申请人在申请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其余信息均可通过省级公租房信息联审联查平台获取,更好地方便群众,也更好地保障公租房分配的公平性。

为确保群众顺利享受到“一证办理”的便利,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及时与省级公租房信息联审联查平台对接,上线公租房App公众端,简化信息填报事项,方便申请人使用。各地在保证公平公正、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最大化原则梳理精简申请材料,对非必要的一律取消。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探索简化审核层级数量,提高审核效率,科学合理设置各环节时间节点,最大限度压缩审核周期。

各地将建立健全诚信承诺制。申请人诚信申报家庭情况,对申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失信责任;实行授权查询制,申请人须书面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未取得书面授权,一律不得查询任何相关信息。为确保公正公平,针对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通过联系有关部门、走访街道社区和工作单位等方式,对其填报信息进行核实。

按照安排,各市市本级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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