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二手房、租赁房要有“身份证”啦!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2月1日起,全市存量房(出售二手房和出租住房)挂牌发布前都要先行核验,获得房源核验码的方可对外发布,且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的权属信息应当一致。“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减少房屋交易中的矛盾纠纷,让房产交易更安全、更透明。”相关负责人表示。
房源发布核验是指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产权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在发布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前,应主动向房产部门申请房源核验,房产部门通过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对房源发布主体和房屋权属信息等进行核验,并赋予房源核验码。发布者提交审核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源审核,这在保证房源发布主体方便操作、快速发布的同时又为承租方和购买方提供了安全屏障、提高了租赁安全系数。如房源审核未通过,可提交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