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月20日,金地商置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仲骏与星隆苏州订立一份贷款协议。
据此,上海仲骏同意向星隆苏州提供本金人民币12.347亿元的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年利率之浮动利率计算,现时为每年4.75%,偿还期限为由提款日起计3年,资金用于星隆苏州(其中包括)在中国的项目经营需要作融资。
公告显示,上海仲骏分别由集团及FCL拥有54.85%及45.15%权益。由于上海仲骏销售收入令其录得巨额现金储备,通过向其两名股东提供贷款,上海仲骏可更灵活地使用其闲置资金,而集团及FCL亦可按其权益比例的贷款中提取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