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水利厅获悉,去年,我省共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36个,占全国的1/13。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均超过6%。省市县三级主要用水效率指标全部确定,覆盖工业、农业和生活服务业三大类的19个行业946个产品的先进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建立。

去年以来,我省围绕全社会节水意识、观念和措施提升,着力在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协调联动、培育节水典型等方面开展工作,从严从细推动全社会节水,成效显著。

我省制定了《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为我省首个省级地方节水法规。细化了《条例》主要规定。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责任。

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制定规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推进节水工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节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在农业节水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形成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在工业节水方面,省工信厅、省水利厅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在公共机构节水方面,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节水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机构节水任务。在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省有关部门印发《河北省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海水淡化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

我省将“十四五”期间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逐级分年度分解到市、县,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地方标准发布2021版《河北省用水定额》,分为农业、工业、生活与服务业三大类19个行业946个产品,完善的定额体系全部建立。全年共371个规划和建设项目开展了节水评价,其中从严叫停18个节水评价不通过项目。将火力发电、钢铁、食品、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宾馆、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规范7项节水标准纳入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省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将万元GDP用水量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办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深化改革考核,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计划用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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