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发布《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两项地方标准。这是国内首批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和管理人才胜任力提升的地方标准。其中提出,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等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设立研修班、社会组织学院,同时建立社会组织对口支援机制,引导珠三角地区“牵手”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全省社会组织如何发挥更大作用?智库类社会组织应具备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科学普及等能力,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应具备环境监督、环境公益诉讼等能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首先明确为各重点类型社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提供了清单式指引。同时,该标准还提出包括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社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社会组织专业,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能力建设路径。

在促进社会组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提出要建立社会组织对口支援机制,引导珠三角地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牵手”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提供人才培养、项目合作、技术援助等多方面的持续支持,促进基层、乡村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社会组织发展,人才是关键。《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明确了在各类型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才应具备怎样的通用和专有能力。例如,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应对慈善信托管理运作的合法合规性、专项基金的运作情况等进行监督。

在管理人才能力培养路径上,《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提出校地合作培养、跨地域联合培养等模式,强调要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智库等合作设立研修班,同时要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和辐射带动效应,跨地区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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