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9日,深圳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接纳有关由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提供最高达10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的融资函件,融资年期为自接纳融资函件日期起计36个月。

根据融资函件,公司承诺促使深业仍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持有公司至少35%实益拥有权并保持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人民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深业至少51%实益拥有权。违反该等承诺将构成违约事件,当违约事件出现,贷款人可以取消融资并宣布融资项下的任何未偿还金额即时到期应付。

于本公告日期,深业实益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32%(而与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所持权益一并计算,约63.18%),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人民政府间接持有深业100%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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