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7日,信达地产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申报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债务类融资产品。

公告显示,预计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其中非永续类债券产品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永续债券类产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另外,预计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建设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

该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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