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7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带”,即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展”即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兑”即出售资产回笼资金中约570亿元用于兑付金融债务;“抵”即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信托,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约220亿元金融债务;“接”即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逐步清偿。

其中,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出售项目公司自身金融债务,随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一并带走并转出华夏幸福,由项目公司依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还本付息;出售项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有条件承接华夏幸福统借统还的金融债务,具体置换方式由华夏幸福、可出售项目公司的收购方、相关金融债权人具体协商。

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和实物资产抵押的金融债务,维持原财产担保措施不变。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相关的开发贷,由相关金融机构维持开发贷余额不变,利率下调,存量项目逐步销售偿还,新增项目逐步投放。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出售资产回笼资金中约570亿元用于兑付金融债务;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信托,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约220亿元金融债务;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逐步清偿。

关于欠息、罚息等事项,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债务重组计划项下的金融债务,已发生未支付的利息豁免或利随本清,如选择利随本清,则利率调整为2.5%;已发生未支付的罚息、违约金、复利及其他违约责任予以豁免。

担保措施为,如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按照上述“兑”、“抵”、“接”等方式清偿的债务存在股权质押的,二是涉及可出售资产或项目公司的担保措施、确因出售资产或上市公司监管要求需要解除担保的,申请债权人配合解除相应担保措施。

华夏幸福表示,公司处于债务重组计划实施的重要阶段,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是实施《债务重组计划》的重要环节。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