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3日,中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公用拟为其参股子公司中新春兴延长融资担保期间。

中新公用为中新春兴按其5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836亿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期间由“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超过两年”调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超过三年”,并授权中新公用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此前,2018年1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公用为中新春兴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公用为其参股子公司中新春兴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36亿元,担保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超过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42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56亿元,分别占公司2020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14%和29.4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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