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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长办日前印发《林长制激励示范县示范乡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受林长制激励县、乡用好用实林长制省级激励资金,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林长制改革经验。
《意见》重点围绕创新林长制运行机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着力发展林草产业、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6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将每年确定一批省级林长制示范县、示范乡,鼓励基层创新实践,充分调动各级林长和林草部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扎实推动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真抓实干抓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态势,持续巩固拓展林长制改革成效。(景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