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中国外贸发展继续按照“淡化增量、结构优先”的发展思路,以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为发展目标,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任务,更加注重外贸结构的优化、新优势的培育以及新动能的挖掘。五年来,中国外贸圆满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取得优异成绩。“十三五”末期,外贸规模达到4.65万亿美元,比“十二五”末期增长17.5%,五年累计进出口21.64万亿元,进出口年均增速为6%,分别比“十二五”期间扩大了1.72万亿元和高出3.9个百分点。进出口国际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11.9%提高到2020年的13.1%,出口份额提升至14.7%,进口份额提升至11.5%,均创历史新高,全球第一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夯实。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长尾化特征下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显著增加。同时,国内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赋予了外贸发展新的机遇和新的使命。近期,商务部发布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中,提出推动外贸创新发展,为未来五年外贸工作指明了重要方向和着力点,为外贸应对和适应国内外风险和挑战指出了明确路径。
多年来,中国外贸战略和政策不断演化、改革与创新,在不断探索中创造出一条建立在自身禀赋优势基础上的高速增长之路。新时期,在外贸高速增长支撑条件趋弱的情况下,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是外贸适应自身优势条件变化和应对国际环境深刻调整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外贸新动能、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外贸创新的内容体系来看,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构成了新时期外贸创新发展的基本要素。其中,贸易领域的科技创新,一是体现在产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提高上,逐渐破除价值链低端锁定、增加产品附加值、推动中国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二是体现在创新技术的应用催生新的贸易方式上,比如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离岸贸易等,这些都是建立在电子信息、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和升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制度创新则主要体现在外贸企业经营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外贸行政监管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改革,以及构建适应和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规章制度。业态和模式创新主要是指通过利用新一代技术实现贸易交易方式的变革,比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以及通过改变组织形式和制度而产生的新模式,比如市场采购贸易、外综服企业、离岸贸易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是对中国外贸发展现有模式的重要补充,为中国外贸发展开拓了新空间和新思路。
新时期,创新外贸融合发展方式是推动外贸创新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承载上述创新要素的主线。一直以来,受发展战略导向、要素禀赋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外贸存在着贸易与产业结合不紧密、出口与进口不平衡、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不协调等问题,这也成为制约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短板。“十四五”时期,要推动“外贸+”的融合发展体系的构建,挖掘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同时助力扭转外贸不平衡不协调矛盾。一是创新外贸与产业融合发展方式,通过创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平台,以制度改革和管理服务创新为主要任务,围绕产业链拓展贸易链,围绕贸易链布局产业链,提升贸易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度,形成两者互相促进互相支撑的融合模式。二是创新外贸与内贸的一体化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外贸在构建双循环过程中的优质要素流动的载体和主渠道作用,破除两个市场生产、分配、流通环节的标准、信息等障碍,构建指导内外贸相通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注重对外贸易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拓展贸易业态和模式,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四是创新服务贸易发展,加大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更加协调地发展。五是注重外贸与双向投资联动发展,鼓励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构建孵化、承载不同类型外资企业的产业园区,构建基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外贸网络,增强双向投资对外贸的带动能力。
(作者单位: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