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9日讯今日,东方电热(300217.SZ)收报8.08元,跌幅1.10%。
昨日晚间,东方电热发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合计为298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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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对助力钢铁、电力产业低碳化转型,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公司将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耿悦、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魏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AG、马涛、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俞祝军、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8月2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648985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41亿股,谭荣生、谭伟及谭克合计持有公司35.79%的股份,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谭克为兄弟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648.99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88亿股,谭荣生、谭伟及谭克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变为34.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包括:1、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2、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3、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包括:1、深交所审核并出具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2、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