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秦皇岛市持续加强兜底保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作用,落实各种政策措施,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677人、农村低保对象41971人;保障城市特困人员171人、农村特困人员15490人;通过临时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6577人次。截至目前,全市7万余人享受到兜底保障政策。
近年来,秦皇岛市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对于易返贫致贫人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秦皇岛市及时将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基本生活保障。
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除政策,在核算困难家庭收入时,扣减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扣减家庭成员必要的就业成本,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求助。
此外,秦皇岛市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医疗支出过大人员、新审批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定期开展排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困难群众8341人,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210人。
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密切监测,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民政救助范围,涉及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需求的,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