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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茂名观众杨女士向我们爆料说,今年10月初,她姐姐请施工队建房屋,其中两名施工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幸摔伤,他们事前已经在保险公司买了建筑业保险,但赔付的金额与期望值相差很大,他姐姐怀疑自己被保险公司骗了。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记者去了解过。
爆料人杨女士表示,今年10月初,她姐姐找施工队建新房,办理开工手续前,还特意买了一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0月4日,两名施工人员在作业期间,不慎同时从高处掉下摔伤。经医院初步诊疗,两人各有一个脚跟出现粉碎性骨折。
“屋主没有给钱给我们去医院治疗,保险公司人员也没有来出钱给我们治疗。医院的人员跟我们说受伤的脚要做手术,每个人的手术费要一万多元,我们因为穷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在医院住了三天,每天就是打消炎针,其他就没有什么药了,我们只能自己出来,去找那些骨科的医生去治疗。”受伤施工人员家属杨土信。
住院期间,两名伤者的治疗费都是两千元左右。爆料人杨女士说,她姐姐文化水平低,一直以为只要买了保险,所有的事情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跟进,并负担所有的费用。
“目前两个人总共赔付了七百多元,他们理赔员跟我说,这七百多元的赔付是因为伤者没有继续住院治疗,而是自己出院去找一些骨科医生治疗,而这些骨科医生也没有正规的治疗发票和医院的公章。”建房业主亲属杨海燕说。
杨女士的姐姐还认为,伤者的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自己私下与伤者协商的赔付金额也都应该由保险公司来全额付。对此,涉事保险公司就表示,当事人是事发第二天才报案的,因为已经没了现场,他们向报案人讲解了理赔流程和所需的相关资料,等伤者治愈出院后再凭资料进行审核和赔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助理陈先生认为,“社保分别给报销了1200多元,因为医疗费用是不能重复赔付的,所以这部分费用是要扣除的,还有一部分费用是不符合工伤保险赔付范围的都要扣除,再减去一百元的免赔费用,再乘以百分之八十的赔付比例,得出的赔付金额是七百多元。”
保险公司的陈助理还介绍,该公司的相关保险条款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有严格的赔付程序和赔付要求,保险赔付必须要提供正规的单据和资料。
“如果自己出去到外面找其他的治疗,因为这类的治疗费用是很难核定的,包括这类治疗费用的发票是没有的,所以包括保险行业,还有我们遇到的司法实践的判决,都是不支持这类诉求的。”陈助理强调,目前该案的理赔工作仍未结束,伤者只要到正规医院治疗,并在出院后按照要求提供正规的单据和资料,仍可以按照理赔流程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