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0日讯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9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泰科,证券代码:301022.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资料图)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无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无

海泰科2023年3月22日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债务的情况。

海泰科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海泰科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海泰科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海泰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尹柏元、宋伟。

海泰科于2021年7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16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海泰科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小东、徐慧璇。海泰科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1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3亿元。 

海泰科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322.23万元。海泰科于6月1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10亿元,分别用于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海泰科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6376.4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4881.59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739.62万元,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37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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