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下称《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固化广州营商环境相关改革举措,将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实现一窗办理、一个环节办理纳入立法范畴。
此外,《办法》还落实“减证便民”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简化申请材料;压缩登记时限,推广电子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在创新和完善登记规则方面,《办法》创设空间分层登记,规定在地上、地表或者地下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三维空间信息确定权属边界,满足新型城市建设项目对空间三维信息的登记需求;明确存量土地再利用时建筑物保留后的产权登记模式,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创新性地设立了土地再利用时对依法保留的历史建筑物办理产权的路径。
《办法》还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新类型用益物权的规定,细化土地经营权登记制度,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细化居住权登记制度,明确登记程序,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细化地役权适用情形,解决地役权登记难题,增强实务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