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某甲等14人制售假冒宝马、奔驰、保时捷汽车配件案中,检察机关准确区分各被告人一罪或数罪,全链条打击了汽配行业黑灰产业链。4月25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南京铁检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陈某甲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江苏常州租赁厂房、购进设备后,组织安排周某某、赵某某等6人分别负责统筹销售、管理车间和仓库,对接加工厂,并由陈某乙等5人具体实施生产假冒宝马、奔驰、保时捷汽车配件,非法经营数额196万余元。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陈某甲组织周某某等4人在南京对外销售从他人处购买的假冒宝马、奔驰汽车配件,销售金额238万余元。至案发时,被查获的尚未销售的假冒配件货值119万余元。
案件告破后,南京铁检院对陈某甲等14人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铁检院审查证据发现,主犯陈某甲既组织生产制作假冒汽车配件,又组织购买他人制作的假冒汽车配件并对外销售,根据14名被告人分别参与的行为和所起的作用,准确认定各被告人构成一罪或数罪。
2021年3月11日,法院对14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分别判处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0万元至3万元不等。该案是多起销售假冒汽车配件案件的源头性案件,制假窝点及相关代加工厂人员均被追诉判刑,有效维护汽配行业的法治营商环境。
据统计,2013年10月至2022年3月,南京铁检院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22件1531人,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上述案件中包括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高质量案件,如1件假冒名人字画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