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预提费用”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30)“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包括小企业接受捐赠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尚未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为你加油

(33)“实收资本”项目,反映小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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