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安徽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合作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6月25日 《安徽工人报》)
我们知道,帮职工维权既要讲“法”,又要让双方明“理”,还要讲“情”,要从职工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同时又要兼顾考虑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法院和工会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各有优势。法院可以对一些法律条款多一些权威性的解读,让当事人相信法律的力量;而工会在做到有“人情味”的同时,尽量做到情理相融,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所以,法院和工会要在默契中,形成调解合力,提高调解效率,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工会”的联合援助制度,保障了弱者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社会中,总有人担心弱势群体维权时会吃亏,不是没有道理的,而“法院+工会”的联合援助制度则给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法院对其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作为工会组织,对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依法帮扶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做到应援尽援。
所以,我们期待“法院+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能够多一些成功的案例,真正让职工维权走进“春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