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县区检察院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与区农业农村局、全区17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3名农药销售企业代表共同座谈,围绕“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磋商,着力保障梅县区绿色农业发展。

据悉,2021年底,梅县区检察院对全区17个镇54家农药经营店铺进行现场走访,发现农药经营者存在未在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未妥善贮存或擅自倾倒、堆放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问题,导致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或与其他垃圾混同,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公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梅县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通过面对面沟通、对话促进深入交流,形成保护合力,提高监督质效。会上,梅县区检察院通报了现场走访调查情况,逐一听取参会人员在规范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就整改方案等事项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从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联系、落实问题整改、依法全面履职等方面,督促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经过磋商,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权责关系,从自身职责出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达成了共识,并表示将依法履职、落实整改,形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适逢春耕时节,梅县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的沟通协作,关口前移,持续跟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薄膜等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问题监管,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切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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