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卖面条,晚上做烧烤;白天卖珠宝,晚上成酒吧……出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考虑,“歇人不歇店”的分时租赁商铺正在南京悄然露头。由于该模式涉嫌违反“一地一证”要求,且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业内呼吁针对分时租赁商铺出台更为细化的规定。
“歇人不歇店”多商家分时段运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新街口的一家店铺:其前区是珠宝柜台,后区却是一间酒吧。工作人员介绍,去年6月,珠宝销售、酒吧运营几乎同时入驻这家店铺,前者白天开张,后者营业时间为晚上7点至次日凌晨,“两种业态是不同的老板,因为营业时间错开,虽然大家都在一家店,却从来没碰过面。”
记者发现,在浦口区新马路,某家餐饮店挂了两个招牌,一个是某某烧烤家常菜,一个是某某面馆。前去就餐的网友反映,这家店一大早卖面条,营业至下午2点左右,晚间则摇身变成烧烤店。不过,这家店的内部人士昨日透露,烧烤业务由房东负责,已经停止经营一段时间,只是招牌还没摘下。
在南京以外的地区,同样能窥见这类商铺的身影。如北京朝阳区的某家餐饮店,其早中晚三个时段分别被承包给了不同的店家:一对夫妻从凌晨1点到上午11点间,制作包子蒸饺、鸡蛋米粥给上班族们;中午时分,这家店就会变成一家川菜馆子,客人络绎不绝;而到晚上,店面又成为一家烧烤店。在上海,一位房东直接打出了分时招租广告:早餐做包子,现在分租中午和晚上时段。
南京某房地产经纪人表示,自己经手的商铺租赁尚未见过这种分时租赁模式,但据她了解,在南京新街口、夫子庙等商圈,有商铺会在不同时段经营不同业态,“歇人不歇店”。
大大降低经营成本也容易造成业态“模糊”
在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翔看来,这种分时租赁商铺实际是一种共享模式,商家生产经营时间能够区隔,大家协商共享同一生产经营场所。
事实上,南京消费者对于商铺分时租赁并不陌生。“冬天卖板栗、夏天卖冷饮”或者“冬天做羊肉火锅、秋天卖大闸蟹、夏天卖龙虾”,这类店铺唱起“四季歌”,老板的脸总是偷偷在改变。只是,近一两年“分季租赁”演变成“分时段租赁”。
刘瑞翔表示,在疫情冲击下,以餐饮为代表的服务业受到较大冲击,经营者面临的生存压力很大,商家选择分时租赁可摊薄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经营。
据了解,目前在南京新街口商圈,一间面积为12平方米的临街店铺租金2.5万元/月左右;在科巷,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商铺月租金为5万左右。一般而言,这些商铺的房东会要求至少一次性给付一年租金以及一定押金,如果2-3家商家能分时租赁、有序运转,无疑大大减轻承租压力。
不过,刘瑞翔也直言,分时租赁的不足之处在于多种经营业态共存于同一店铺,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杂乱的感觉,商家难以形成长期的发展规划和思路。
以前述所提珠宝与酒吧“混业经营”的店铺为例,或许因为两种业态并存,为了防止“厚此薄彼”,这家店并没有明显的门头店招,仅在门口摆放了一个酒吧广告架。在点评网站,有网友也提出,酒吧人气不高,部分原因是前区珠宝店与酒吧装修不太和谐,消费欲望大打折扣。
此外,部分店铺招牌上写着出售鲜肉,实际售卖的却是烧烤,由于招牌上的宣传图样和实际经营存有巨大差异,一方面容易引发争议,另一方面影响客流开拓。
涉嫌违反“一地一证”期待针对性细则落地
更重要的是,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分时租赁商铺涉嫌违反“一地一证”要求,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又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相关市场监督管理人士表示,商家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而一个注册地只能办理一张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分时租赁商铺模式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就会因违法而被否。
对此,前述房地产经纪人透露,在分时租赁商铺模式下,多家经营者实际上是共用营业执照或者备案证明,运营风险很大,这也是业内不愿接手此类租赁业务的原因。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霄进一步指出,目前,绝大多数分时租赁店铺在经营范围、权责关系、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因素和模糊地带,给消费者的食用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他提醒市民,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此类分时租赁商铺,要多关注经营者店内是否悬挂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同时注意保留消费凭据,以便于日后维权。
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服务业经营新模式,分时租赁商铺模式对于行业复苏和发展具有一定正面作用。长远来看,对于降低餐饮成本、提高经营场所资源利用率也是利好,因此针对分时租赁,应当重“疏”而不是“堵”,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更为细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