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在深圳龙华揭牌成立,标志着全国首家实行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审判中心正式运行。

深圳毗邻港澳,跨境经济文化交流频繁,居民婚姻家庭生活中出现涉外涉港澳台因素可能性较大。近三年,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频发,以离婚、继承、抚养纠纷为主要类型,具有审理难度大、审判周期长、域外法查明难、域外送达成功率低等特点。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加快推进,深圳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未来涉外涉港澳台家事纠纷的司法需求更高,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数量可能持续上升。

2021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指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此次成立审判中心就是为了建立一站式、专业化解纷平台,集中办理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为方便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审判中心毗邻粤港澳大湾区特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深圳北站。四通八达的便捷交通有助于为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优化诉讼资源。

审判中心将加大跨境婚姻家庭及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一站式跨境家事诉讼“云平台”,最大限度地便利跨境家事纠纷当事人参与诉讼。另一方面,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和司法认同,探索符合粤港澳三地文化和司法实践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粤港澳家事审判司法合作交流机制,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的涉外涉港澳台诉讼服务体系。

此外,审判中心聚焦提升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配备专业化家事矛盾纠纷审判调处团队,配齐符合家事纠纷当事人情感需求的心理评估室、单面镜观察室、减压室等功能室,积极选任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调解员参与家事纠纷化解。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