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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15日丨丽珠医药(01513.HK)公布,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的约定,在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为保证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及相关的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