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目标任务: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万户申请式退租和6千户修缮任务。

坚持“保障对保障”原则,推动老城平房区保护更新,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持续推进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拆除违法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腾退房屋,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实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打造“共生院”,探索多元化人居环境改善路径,引导功能有机更替、居民和谐共处。推进直管公房经营权授权,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更新。恢复性修建完成后,区政府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其他形式,建立平房区物业管理机制。

《行动计划》提出,将老旧小区纳入社区治理范畴,通过改造同步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共担筹资模式,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完善市场化实施机制。可根据居民意愿利用小区现状合法房屋和公共空间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利用空闲地、拆违腾退用地及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重点做好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

目标任务:到2025年,力争完成北京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500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31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及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项目,配合做好6000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对危旧楼房和简易楼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改造方案。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危旧楼房,允许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适当增加建筑规模,配齐厨卫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腾退空间和闲置空间补建配套设施。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位于重点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简易楼,鼓励居民腾退外迁,改善居住条件。危旧楼房、简易楼要通过改建、腾退改造引入规范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

目标任务:到2025年,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行动计划》指出,鼓励老旧楼宇改造升级,满足科技创新、金融管理、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性能,致力打造安全、智能、绿色的智慧楼宇。深入挖掘存量闲置老旧楼宇,鼓励将其改造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宿舍和公寓,促进职住平衡。

鼓励传统商圈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商业业态优化、空间品质提升、营销模式创新、区域品牌塑造、管理服务精细、开放水平提高等进行全方位改造升级,拓展新场景应用、挖掘新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促进功能混合,创新服务供给方式,补齐短板。鼓励多元社会资本参与,提高业主和改造机构创新转型主动性,推动更新项目建立自给自足的“造血”机制。

目标任务:开展老旧楼宇和传统商圈效能绩效评估,依托大数据分析,充分考虑楼宇安全、性能及综合贡献率,加强与业主单位和投资主体沟通协商,建立台账,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到2025年,重点推动500万平方米左右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

此外,积极支持既有低效产业园区更新,利用腾退空间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产业园区规划使用性质正负面清单制度,疏解非首都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

充分挖掘工业遗存的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完善工业遗存改造利用政策,引导利用老旧厂房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业态,补充区域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娱、康养等新型服务消费载体。

目标任务:对需要改造或有升级改造需求的产业园区,以及属于产业禁限目录、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要求、闲置低效的产业园区和老旧厂房开展评估。建立台账,制定年度计划,到2025年,有序推进700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

另外,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实现在途项目逐步销账。严控改造范围、标准和成本,新启动一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利用棚改专项债,研究资金统筹平衡机制,推进项目分期供地,实现滚动开发。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时序,将水、电、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建设,确保被拆迁人员按期得到安置。

目标任务:到2025年,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万户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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