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91件(来电57件,来信3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为9件,分别是梅州2件、揭阳2件、深圳1件、珠海1件、河源1件、涉中山与茂名两地1件、潮州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水26件(占28.6%),大气45件(占49.5%),噪声21件(占23.1%),固废7件(占7.7%),土壤3件(占3.3%),生态破坏28件(占30.8%),海洋2件(占2.2%),农业农村1件(占1.1%),其他污染10件(占11%)。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19个地市和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广东海事局。
按数量排序分,前5名的地市分别是:广州19件,深圳12件,揭阳9件,梅州、茂名各8件,其他地市情况详见附表。
截至30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为3批共210件(来电169件,来信41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21件;交办督办案件共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