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开学季,校园安全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领域。8月3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下称《建议稿》)。《建议稿》提到,学校应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学生欺凌举报专线;同时,不得公开发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学生欺凌事件严重威胁校园安全,而防治难点在于“发现难”。《建议稿》规定,学校应当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制度,并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主任、安全主任、教职工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增加学生代表。
同时,学校应当设置、公布举报专线,鼓励受害者、目击者、知情者举报学生欺凌线索,并采取措施保护相关学生的隐私及在校人身安全。
在信息管理上,《建议稿》明确,学校应当妥善保管日常教学和管理中获得的教职工、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第三方提供。
其中特别提到,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属于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发布。学校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