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1月14日,中国奥园发布公告称,于2021年11月12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奥园地产(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新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订立协议。

据此,奥园地产(香港)有限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及新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销售股份及股东贷款,代价为现金9亿港元。

该等物业为益明国际、利裕及帝港的唯一资产,包括香港罗便臣道63号的1楼、2楼、3楼、4楼及6楼(1楼、2楼、3楼、4楼及6楼A室),罗便臣道65号1楼至8楼(包括)及天台(1楼至8楼(包括)C室及天台),罗便臣道65A号1楼至8楼(包括)及天台(1楼至8楼(包括)D室及天台),罗便臣道67号1楼至4楼(包括)及6楼至8楼(包括)(1楼至4楼(包括)及6楼至8楼(包括)B室)以及罗便臣道63、65、65A及67号燕贻大厦地下1–15号(包括)、18、19、22及25–32号(包括)车位,相当于分别于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253号A分段第3小分段、内地段第1253号A分段余段及内地段第1253号A分段第1小分段之整幅土地及建筑于其上之宅院、建筑及楼宇之约86.41%同等不分割份数。

益明国际、利裕及帝港于2019年3月根据第545章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向土地审裁处递交申请,要求颁令销售香港罗便臣道63、65、65A及67号燕贻大厦余下单位。诉讼程序已排期于2022年2月在土地审裁处审理。

董事不时对集团资产进行战略检讨,以期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考虑到现行市况,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变现该等物业价值、提高集团流动性及为集团产生额外营运资金的良好机会。

集团预期确认出售事项的估计亏损约1.76亿港元(即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与目标集团于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惟须经审核而定。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偿还贷款融资及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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