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1月12日,据上清所披露,光明地产拟发行不超过5.8亿元中期票据。

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3年,基础发行金额1亿元,发行金额上限5.8亿元,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兼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兴业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发行日期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7日,起息日期2021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日2021年11月19日。

发行人本次注册中期票据19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或赎回下述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及其利息。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为动态发行,基础发行金额为1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5.8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18光明房产MTN002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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