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11月11日,万科发布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1年付息公告。

公告显示,万科2020年 (第四期)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3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期间的利息。

该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20万科07”,发行规模为3.81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3.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3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8.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5.00元。

品种二债券“20万科08”,发行规模为16亿元,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4.11%。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41.1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2.88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1.10元。

此外,万科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万科会将该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