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之一,在过去十年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庞溟称,从根本上说,过去十年间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和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后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与全国城镇化发展水平提升后进城人口的居住刚需、与旧城改造和城市升级的建设需求高度相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告别“高周转、高杠杆、高收益”
庞溟认为,在过去十年间,房地产业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率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稳步抬升;房地产贡献的相关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依然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但地方政府上述收入和税收的依赖度有所下降;房地产业仍是中国经济信用创造的主要载体之一、信用周期最重要的稳定器之一,对于经济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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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底层逻辑已经发生了变化。”庞溟直言,考虑到城镇化率与住房自有率已达高位、人口老龄化趋势初现等因素,支持中国住宅地产开发增长的核心需求已经较为充分地释放和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高周转、高杠杆、高收益”的数量扩张型发展模式亟待改变。
他认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满足新发展模式的要求,要通过精耕产品与服务、规模效应、科技应用、细化外包等方式做好风险防控、突破成本瓶颈、提升人均产值、完成脱需转实。
同时,房地产企业努力横向拓展产业地产、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其他业态,纵向联系物业管理与服务、品牌输出、代建等轻资产领域,还可以稳步参与城市更新、小区改造、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市政服务、产城融合产业发展等业务。
对各地政府来说,满足新发展模式的要求,意味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按照自身实际情况,有步骤、有秩序、有弹性地调节当地的房地产政策,跟进中央政策推出相关配套措施并确保落地生效。
房地产调控政策出现新趋势
锚定“房住不炒”大前提,房地产调控政策亦出现新趋势。
庞溟称,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监管细则,都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和坚持不以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手段,而“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发展模式”“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优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等新的高频关键词和新趋势,值得引起注意。
以2021年底中央经济会议的内容为例,庞溟指出,房地产的工作重点将从商品房开发的“售”进一步拓宽到保障房建设的“租”,更重要的是,将政策目的排序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变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政策表态既是基于对目前房地产行业形势的判断和考量,更是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尽管近期房地产调控正在出现边际放松和改善,但庞溟认为,对房地产行业的定位、调控和管理方向不会出现显著转向,调控方式的因城施策、因时施策、纠偏微调不会改变,将继续保障合理的房企融资和居民住房消费需求。
“只有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才能落实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顺应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更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庞溟说。
他也提醒道,总的来说,应在坚持“房住不炒”的思路与基调、逐步降低房地产金融化和泡沫化的前提下,探索新发展模式,继续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特别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应当以稳为主、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整,尽量减少对市场的冲击和影响,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增长、防风险、促发展三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