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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旭辉控股集团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7月11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丰旭(作为卖方)与领寓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瓴艾(作为买方)就以代价人民币1.86亿元出售该等物业订立买卖协议。

于公告日期,公司间接拥有领寓国际50%的股权,其并不被视作公司的附属公司。林中、林伟及林峰间接(透过彼等全资拥有的公司)持有领寓国际合共约40%的股权。上海瓴艾为领寓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林中、林伟及林峰均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领寓国际及上海瓴艾因而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出售该等物业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该等物业位于中国上海松江区九亭镇蒲汇路178弄6号的上海旭辉纯真中心6号楼,建筑面积合共约11,677.77平方米。

该等物业由集团开发,并于开发完成后一直由集团持作投资物业以收取租金收入。集团一直向上海家迪出租该等物业,而上海家迪应付集团的年度租金经参考可资比较物业的当时现行市场租金后厘定。上海家迪一直经营该等物业作为租赁公寓,并为租赁公寓的占用人提供营运管理。

于2020年及2021年,上海家迪向本集团支付的租金分别约为人民币924万元及人民币965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其适用百分比率属于最低豁免规定内。出售该等物业乃于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进行。

董事会认为,出售该等物业为集团提供良机,在当前市况下变现其对该等物业的投资并简化其业务运营。公司于房地产开发及投资方面的丰富经验已获充分利用。此外,领寓国际于上海提供租赁公寓运营管理方面声誉卓着。集团认为,领寓国际及上海瓴艾拥

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具备为该等物业的运营管理提供卓越服务的有利条件。

因此,公司可通过持有领寓国际的股权而借助其优势。董事会认为,上海瓴艾所持有的该等物业将与集团的核心房地产开发及投资业务相辅相成,并与集团的「房地产+」业务产生显着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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