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销售药品给“非绿码人员”、未落实查验健康码……笔者获悉,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7家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零售药店停业整顿,并通报给医保部门、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资质,较好地发挥了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零售药店实行销售退热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目前,该局已通过“广东省智慧药监系统”登记报告购买退热类药品信息24万条。
此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英德市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组织对全市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自5月18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91家次,实现对全市零售药店的全覆盖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药店存在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实名登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安全隐患19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全市零售药店:必须落实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销售退热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警惕防疫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松劲心态,继续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要做好场所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进店购药指引》《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英德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以及警示标语。
要求顾客进店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一旦发现发热人员(体温≥37.3℃)或顾客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准进入药店购药,引导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销售《目录》药品时,查看患者粤康码行程并询问患者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等信息,如实登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本》,并上报广东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务必真实、准确、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网上药店应按要求对《目录》药品采取实名登记、网订店取等限制措施。
同时,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进入药店购买药品时,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码入店;在购买退热类药品时,主动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配合药店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