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8日讯由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节目于今日播出,本期节目的话题是“识别‘黑中介’非法本质,共护清朗金融消费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表示,净化金融市场环境,遏制非法代理维权,需要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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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振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
面对“非法代理投诉”中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公安机关建立有协调合作机制,让不少“非法代理投诉”中介锒铛入狱。
据监管部门公布的案例,2019年,被告人张某、谢某璐分别在网上发布广告称:有偿代客户追回经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钱款,并要求客户提供转账流水、身份信息等材料。事后,二人直接或通过他人,除了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非法网站提供结算服务,并通过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投诉、施压、胁迫等手段非法获取退款并从中牟利。张某、谢某璐分别招揽了被告人李某、赖某某、王某参与实施至中国人民银行及第三方平台公司投诉、查询客户订单等行为以完成退款,张某一方涉及实际退款人民币116994元,谢某璐一方涉及实际退款人民币143264元。
尹振涛分析称,上述案例涉及“黑中介”非法代理维权。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当行为,但“黑中介”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方式和方法代替消费者维权,这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借钱也好,其他的金融行为也好,都是有合同规定、有金融业务相应规定的,但是‘黑中介’以各种方式胁迫金融机构,造成非法代理维权的存在。”
在尹振涛看来,部分非法代理维权涉及的金额相对不高,“黑中介”借助技术手段后,金融机构较难发现问题,且“黑中介”在非法代理维权的过程中有利可图,让他们选择铤而走险。
那么,面对这种隐秘性较高、有较大识别和打击难度的犯罪行为,应该如何应对呢?在尹振涛看来,遏制“黑中介”非法代理维权需要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首先,金融消费者应远离“黑中介”。尹振涛提醒金融消费者不要贪图小利,即使通过“黑中介”获得了一定利益,也是非法获利,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此外,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内部的管控制度,及时发现相关问题,给予金融消费者提示,并上报金融监管部门,必要时协作配合公安机关。
同时,尹振涛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从整个行业层面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也应该通过一些科技技术手段,通过预警提示,不断发现可疑线索,这对净化整个金融环境会有很大的帮助。”尹振涛说道。
节目简介:
《金融消保大咖说》节目是联合中国平安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金融好网民,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推出的金融消费者素养提升系列公益课堂,2022年-2023年计划播出10期。节目旨在传递科学的投资理财理念,防止人民群众受骗上当,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