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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4月20日,娄底冷水江市禾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镇环保站、镇畜牧站以《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为依据,开展为期一月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全镇范围内生猪、肉牛等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基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畜禽散养较多的,未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畜禽粪污,破坏环境卫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杨坪村,禾青镇执法大队队员向一养殖户段某宣传《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内容。

近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养殖户等方式,摸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设备利用、雨污分流等基本情况,并对养殖场的选址、粪污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对不具备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

禾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抓手,增强规模养殖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护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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