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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公安局于4月14日上午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赵鑫在会上介绍,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将于今年结束,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赵鑫指出,近年来,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无序增长、乱停乱放、乱穿乱行,既扰乱道路秩序,又危害公共安全,时常导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危害,已成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痼疾顽症”,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2021年7月12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同时,对于《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如果电动三轮车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尽快到机动车检测场完成验车程序后,到本市部分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六环外)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目前部分检测场可一站式办理验车和注册登记手续),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的,领取“京B”摩托车号牌,同时驾驶人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按本市《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的规定,“京B”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包括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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