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法院执行局局长杜禹衡带领执行干警,将执行回来的4.8万余元案款送到两名申请人杨某泉、杨某荣兄弟二人家里。杨某荣90岁,杨某泉81岁,因其外侄丁某领走他们44万多元款项,打赢官司后,兄弟二人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2015年,杨某泉和杨某荣兄弟二人委托外侄丁某帮忙领44万余元,丁某领到钱后就装进个人腰包。“领到钱后,他(丁某)花了一些,据说还搞了一些投资。”杨某泉介绍,直至外侄把钱花光,也没有跟他们兄弟俩说过。后来,兄弟俩多次找丁某要钱,丁某表示“已经花光,没有钱还”。无奈之下,杨某泉和杨某荣将外侄告上法庭,要求外侄返还44万余元。

经五华法院和昆明中院审理,均判决丁某应当返还杨某泉兄弟俩4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丁某拒不履行,理由是没有钱。杨某泉兄弟俩便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丁某长期住在开远,今年75岁,每月有3800元的退休工资。

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决定到丁某以前所在单位,要求协助执行。在保障丁某每月基本生活费后,剩余的工资要被法院划走。1年多后,执行干警从丁某的工资里划走4.8万余元。这笔钱到了五华法院执行局账户后,考虑到杨某泉兄弟二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五华法院执行局局长杜禹衡带着法官,将执行款分别送到了杨某泉兄弟二人家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