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2021年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335名,面向社会招募一批退休优秀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参加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人员需年龄不超过65岁(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优秀人员经审核身体条件良好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1∶1负担,按服务时间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