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21年9月6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500元调整为864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505元调整为7645元,均上调14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本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45元,上调0.10元;92号汽油6.96元,95号汽油7.35元,均上调0.12元;0号柴油6.60元,上调0.12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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